随着电子商务师等大批证书被取消,目前可用来入户的证书越来越少, 劳动关系协调师是目前唯一可以用于入户并且最容易考过的证书之一。
据了解,目前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数量增长速度较快,平均以每年20%-30%的速度攀升,“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和企业劳动关系自我协调机制建设的加强,社会对劳动关系协调师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
目前劳动关系协调师人才缺口人数巨大,劳动关系协调师的就业前景非常广阔。
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预测,我国这个职业的缺口达100万人。
1. 从事和准备从事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人力资源(含人事、劳资薪酬、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安全**、社会保险等)和劳动关系管理的人员;
2. 从事社会保险、人才服务、职业介绍、劳务派遣、劳务租赁、人才租赁、猎头、律师行业涉及劳动关系的相关人员;
3. 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特别是基层从事劳动关系、劳动工资、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以及相关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
4. 地方工会、行业协会、企业工会从事集体合同、集体协商、民主管理等涉及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
5. 企业调解、行业调解、街道(乡镇)调解以及人民调解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
6. 想要技能或积分考证入户的人群
课程名称 | 课程主题 |
实战课 | 招聘入职风险控制及劳动合同实务操作 |
学习指导 | 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讲解; |
第一章:劳动标准实施管理 第四章: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 劳动标准实施中疑难问题的解决 用人单位劳动标准完善 劳动规章制度制定 劳动规章制度实施效果评估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 | 劳动合同订立 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 |
第一章:劳动标准实施管理 第四章: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 劳动标准实施中疑难问题的解决 用人单位劳动标准完善 劳动规章制度制定 劳动规章制度实施效果评估 |
第三章: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 第五章:劳资协商与民主管理 | 集体协商筹备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订立、履行 信息沟通管理,劳资协商 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召开和职工董事监制制度建设 |
第六章: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 | 涉及劳动**事务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理 劳动争议预防和劳动关系协调战略制定 |
总复习一 | 教材系统串讲、重要知识模块解读 |
总复习二 | 案例分析 |
①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②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③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④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工作13年以上;
⑤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⑥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7年以上;
⑦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